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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日趋完善

发布时间:2008-07-23
 

规范个人理财岗位人员管理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正式制定下发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建立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具有中国建设银行特点的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在建行全面启动。

目前,快速发展的个人理财业务对具备理财师资格的理财岗位人员需求数量越来越大,人员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建行从业务发展和人员管理的长远角度出发,抓紧制定完成了《办法》与《指导意见》的编写,在监管部门要求的基础上,对个人理财岗位人员素质明确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该类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实行初级理财师、中级理财师和高级理财师三级管理,获得总行认可的社会理财师证书的员工,须通过认证配发行内对应等级的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证书。据悉,从200911日起,建行只有具备行内个人理财岗位资格且持有资格证书的员工,才能从事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业务工作。

建行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将有效推动适合不同层次客户群体营销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理顺个人理财岗位人员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不断增强客户关系营销和服务能力,从而全面提升个人银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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