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在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领导人员要做反腐倡廉的表率
郭树清在讲话中,全面贯彻了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要求和贺国强同志关于“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与建设银行实际相结合,从改革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全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
郭树清指出,“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对于反腐倡廉建设具有根本意义。腐败现象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存在着复杂的经济政治体制等原因,但就主观方面来看,主要是当事人严重脱离人民群众,思想感情发生了异化。热爱人民群众,是一个做人的基本素质问题,是一个继承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的问题,是一个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的问题,是一个能不能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对每个同志作为党员、公民、国有控股企业员工的基本要求。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要落实到做好银行的本职工作。
会议认为,中纪委六次全会再次重申了党性原则,建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党性修养。郭树清强调,第一,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第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一定要解决好权力制衡和透明运行问题。第三,党内发扬民主必须扎实推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第四,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胸怀宽广,理性包容,既要勇于坚持原则,又要善于听取他人意见。第五,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委成员,都要襟怀坦白、敢于担当。第六,每一个党员都要自觉服从党的组织制度,既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又要严格区分党内党外的差别,不能擅自披露党内信息。第七,要以经常的多样的意见交流,开展有效的批评和讨论,健全党内生活的正常秩序。第八,全体党员,各级党组织,都要做学习、研究、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郭树清要求,所有岗位上的领导人员都要作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表率。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是与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表现,也是银行内部规范履职的要求。一是把执行廉洁自律制度,作为修身立德的基础。主要执行好中央颁布的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总行党委有关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二是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决策质量的根本性举措。三是把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障。四是把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五是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证。
认真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这是涉及到全行每一个员工的任务。郭树清要求,一是严明营销纪律。公私分开,不得假借营销之名办理私事。把握商务宴请、馈赠的政策界限。不组织和参与不文明不健康活动。二是抵制商业贿赂。注意加强对网点代理销售产品的管理。三是防止内幕交易。对员工购买本行或客户的理财产品,要有制度规范。四是严禁“小金库”。五是克服奢侈浪费。要从小事上一点一滴做起。六是禁止内部营销。反对为了多获取资源、多分得份额、多得到机会,请上级机构人员吃喝玩乐、搞内部营销。反对搞江湖义气,破坏银行正常的组织关系和人际关系。七是远离不健康场所。八是不为朋友违背原则。
郭树清强调,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总行党委去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文件精神,做得好的分行要继续巩固,存在不足的分行要加大工作力度。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融入业务,认真履职,在反腐倡廉、防查案件等方面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推动工作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为全行实现一流银行的内控管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辛树森作了题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全行稳健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工作报告。辛树森在报告中回顾了2010年全行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全面部署了2011年的工作任务,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提出了要求。会议强调,2011年全行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领导人员监督和案件防查工作为重点,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保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全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一是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二是注重预防,加强引导,提高各级领导人员抵御腐败和风险的能力。三是完善制度,严格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明确责任,加强治理,健全案防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提升员工廉洁合规从业水平。六是严肃执纪,强化问责,促进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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